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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红肿的眼睛,这次总算学乖了,只微微撑起一点距离,伸出手指——“我说这里。”戳了戳眼前肌理分明的胸肌,语气还特别嫌弃,“硬邦邦的,一点儿都不舒服。”擎风:“……%¥@&*%”不舒服你还趴那么久!是我逼你的吗???“鼻子都磕疼了。”叶伦说着,还煞有介事地揉了揉自己高挺的鼻梁,瞧着擎风的眼神充满责怪。“……”这真是没处说理了。擎风生无可恋地翻个白眼,真想揪着后脖子把身上的小白眼狼丢下去。“不过嘛……”叶伦吐槽完了,心情十分舒爽,也不管擎风还僵硬着呢,翻身从他身上下来,在他胳膊上拍了拍,“按摩手法还不错,谢啦。”说完,低下头找自己的拖鞋,发现离得远,就伸长了腿去够。腿部线条绷得紧紧的,以一种异常撩人的姿态,把鞋勾起来,穿上,而后起床。擎风怔怔看着,都来不及接话,叶小兔子已经甩着长耳朵,溜达去浴室洗漱了。留擎风又在床上躺了半分钟,才受不了地坐起来,疯狂揉腿:妈的,挂那么久,都麻了。同床共寝后的第一天,虽然一波三折,脑袋撞到起包,但好歹还是平平顺顺地过去了。那天早上之后,叶伦不知道抽的什么疯,反正就记恨上擎风的那句话了,开始整天整天地不刮胡子。平时也不穿他那些文艺小清新的浅色衬衣,专挑花马褂和大裤衩儿,画风巨变,整个一东北老爷们,就差左手拿根烟枪,右手端份大碗茶了。擎风看在眼里,赞美在心里:非常好,保持这样的状态,不出半个月,他就能把之前那些花花肠子都抛到九霄云外去。如此相安无事地过了三天,又到周末,叶伦按例是要回家省亲的,本周也不例外。同班同学中很多人,在知道叶伦这雷打不动的习惯之后,都以为他是个妈宝,每周不回家找mama,日子就过不好。表面上确实是这样不错,但又有一点小误会在里面。从气质、穿着、谈吐等等方面,能够轻松看出来,叶伦绝对拥有一个实力雄厚的家庭背景。俗话说,龙生龙,凤生凤,土大款的儿子一定还是土大款,培养一个王子至少需要三代人,叶伦家里就是差不多的情况。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少年从军。祖父几年前因病过世,父亲背靠大树好乘凉,现在的军衔已经高得吓人。由于工作内容的机密性质,叶爸爸从叶伦出生起就很少回家。每年偶尔回来一阵,部队里临时有事,又马不停蹄地赶回去。所以从小到大,基本上都是叶mama一个人独自抚养儿子长大。其中的辛苦自不必说,但身为军嫂,叶mama向来都是充满骄傲的,也从未表现出半分不满。叶伦小时候不懂事,还埋怨爸爸不爱他,动不动就耍性子、发脾气。后来长大了,才慢慢理解父亲的苦衷,以及母亲的伟大。那感觉就像突然开窍了,一夜之间,就从调皮捣蛋的熊孩子,变成贴心的小棉袄。而叶爸爸虽然不常回家,却没有缺席对儿子的教育。叶伦那一身一挑三的硬功夫,以及潜藏在漂亮脸蛋下的爷们气质,都是叶爸爸在父子仅有的相处时间中,一点一点灌输给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