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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 (第1/2页)
大约十分钟升一级,后来就基本保持在三十分钟左右一级的水平。装备方面更是全面丰收,打出来的不算,所有觊觎我们打出的东西的玩家都被我杀掉了,我也毫不客气地搜走他们身上的东西,这叫恶有恶报。这一天我们一起打了将四个多小时,分手时他问我能不能把我添为好友,我说再说吧。***下线后我下班,坐车来到另一家规模很大的网吧。一进门,长着一对眯缝眼的老板就冲我点头直笑,态度比我自己的老板要好得多。我大模大样地对他说:“方天画戟,一千二,不还价。”“点点吧。”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交到我手里。我点过钱,两人找了两台挨在一起的机子坐下来,分别登录,很快就在游戏中接上了头。我的菲菲鲁把一支方天画戟交给他。收过货,老板又追着说:“上次说的村正和彩虹,有人急着要呢。还有人要一套龙骨战袍,一卷无字天书。”“急什么?你以为那么容易啊?等着吧。”不到十分钟,我揣着钱走出了网吧。没错儿,这是我的第二职业,专卖游戏道具。干这个挣的钱比我当网管挣的多多了。不过当网管也有好处,可以长时间泡在网吧里面。这家网吧是本市一个很大的游戏道具买卖场所。老板以网吧本身作信誉担保,做起了中介。买卖双方在这里发布信息,由老板牵线,约定价钱,然后买家直接钱交老板,卖家拿到钱后当场在游戏中把物品交给老板,再由老板交给买家。这样买卖双方互不见面,巧妙地避免了欺诈和纠纷。我从不在自己的店里透露这些,甚至没人知道我在游戏中的身份。而且我并不是只玩落日这一个游戏。只不过落日是我最大的卖点。拿了钱自然要庆祝一番。我照旧拐到附近的麦当劳。平时我吃喝都在网吧里,跟所有那些面对显示器发痴发呆的玩家一样,方便面加矿泉水,想补充营养时就外加一根火腿肠。只有在拿到钱的日子,我才去麦当劳打打牙祭。说实话这洋垃圾的味道实在不咋地,可是我也想不出吃什么才好。我能想出的大餐也就麦当劳了。反正吃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,填饱以后再去上机打游戏。我到底在干什么?是为生活而游戏还是为游戏而生活?早就糊涂了。还有比我更糊涂的。有人居然会拿着现实的货币去买一件虚无的兵器或战袍,在外人看来实在荒唐透顶,但我可以理解。这就像是普通人花钱买票看一场虚幻的电影,听一卷无可捉摸的磁带。无非是想购买一点多层面的精神满足。我也说不出网游有多大妙处,别看名目繁多光怪陆离,真正进去之后就会发现,其实都差不多。每天不过是打怪练功升级、买更高级的装备、摆摊卖掉旧装备,然后再去打更高级的怪物,再升级,再换装,周而复始。等升到一定级数,有了一点力量,因为不爽某些人的某些做法,就开始PK;渐渐地那种让人望风而逃的感觉上了瘾,朋友越来越少,杀人越来越多,自己变得越来越孤独,越来越沉默。在游戏中能够坚持下来的凤毛麟角,落败者都带着或多或少的伤害黯然出局。要说也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。好在对我来说网游是在替我挣钱而不是花钱。只是那些掏出沉甸甸的现钞买游戏装备的玩家,知不知道自己正在朝着一条什么样的路在走?***<